2007/11/04

陳總統有必要下台嗎-細讀李遠哲公開信後感想

1793年11月8日,法國大革命著名的政治家,羅蘭夫人,在斷頭台上,向著革命廣場上的自由雕像,留下了一句廣為傳誦的名言:「自由自由,天下古今幾多之罪惡,假汝之名以行」。
這樣的話語,聽在法國大革命人士的耳裏,自必是非常的刺耳(也許也有人罵她"騎牆"、"投機")。對當代革命份子而言,"自由"二字就是他們無可侵犯的核心價值。在這大義的旗幟之下,一切對於"自由"可能的牴觸或阻礙的人、事、物,運用任何手段、不計任何代價去剷除、消滅,自是理所當然的應該。對他們而言,這不是"假自由之名行惡",而是為了自由的真義而努力。
1881年2月,巴黎公社以法國大文豪-維克多‧雨果八十華誕為名,舉行了盛大的慶典,六十萬人從雨果的寓所前遊行通過。而1885年6月1日,巴黎萬人空巷,從凱旋門一路擠到先賢祠,就為了替雨果送靈。維克多‧雨果,不但法國人將他喻為人類的文化遺產,更受到全世界的人所崇敬。他不僅是偉大的文學家,而且是偉大的社會鬥士,他所留下的思考精神,推動了整個社會價值的前進。如雨果的著作《悲慘世界》裏表達的悲天憫人的思想,或是《九三年》書裏所說:「絕對正確的革命之上,還有一個絕對正確的人道主義」。因為這樣的精神,人們才開始發現,追求自由,不值得無所不用其極;維護自由,不應該不計任何代價。
今日細讀了李遠哲院長的公開信,發現一些值得我們深思的重點。信是這麼寫的:「追求民主是台灣人民永不中止的理想,而廉政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。如果陳總統與執政黨仍無意放棄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,無意背棄台灣人民對民主政治永不中止的理想,那麼就必需在"小我"與"大我"、"政黨"與"國家"之間,做出正確的抉擇」。看到這一段話,我忍不住會想問,「追求民主政治」是不是我們唯一的理想,而在"民主政治"之上,是否還有其他的核心價值? 讓我們這麼想,如果「在談論民主政治的追求之前,必須先維護國家主權」這樣一段話是正確的,「如果國家的獨立性受到侵蝕或剝奪,則民主政治將無以實現」這樣的想法是確立的,那麼,陳總統其實已經抉擇了"大我"-維護國家主權,而犧牲了"小我"-說謊與報假帳;執政黨也抉擇了"國家"-維護國家獨立,而犧牲了"政黨"-起訴即停權之黨紀的失效。從這樣的角度來看,陳總統真的須要下台嗎?
雨果的《九三年》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,書中的主角,郭文,領導共和軍海岸部隊,成功粉碎了保皇軍的進攻,並將保皇軍的領導人"朗德納克",以及其殘部困於城堡裏。朗德納克捉了三個年幼的孩子為人質負隅頑抗。城堡被攻破,朗德納克從暗道逃走,而他的副官在臨死之前放了一把火,想將人質燒死。這時,三個孩子的母親眼見自己的骨肉就要葬身火海,痛哭哀豪。朗德納克動了惻隱之心,返回城堡,救出三個小孩,卻也因此被共和軍逮捕。就在朗德納克送上斷頭台之前,郭文感於他捨身救人的精神,私下放走了他。郭文犯了軍法,他將接受軍事審判。在本書第三部/第七卷/第三章,郭文接受審訓時說:「我做為司令,應當做出表率;你們做為審判官,也該做出表率」。審判官問:「你要我們做出什麼表率?」「判我死刑」。
郭文遵從了他自己的核心價值-純潔的良心,但他也選擇接受他所相信的價值-共和體制,即便這個體制有所瑕疵。觀看郭文的做為,再看看陳總統的言行,不難發現兩者之間價值高度的差異。這也是雨果之所以為人們所尊崇,而陳總統的路卻似乎越走越嘔、越走越難過。
"民主政治"是不是就是唯一的理想? "國家主權"該不該是最高的價值? 我們是否該認同,為了這樣的大義,割捨一些小善小德會是值得的? 我覺得不是這樣的,正如雨果所說:「每一個世紀都有他的使命,這一個世紀完成的是公民的工作,下一個世紀完成的是人道工作」,那麼,進入21世紀的我們,其核心價值與使命該是什麼呢? 我想,應該會是如李遠哲院長在『以色列─巴勒斯坦科學組織』召開的國際科學委員會議中所感受到的,「多元價值衝突的尊重、合作與寬容」。

Powered by ScribeFire.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