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/11/04

別再回首看藍天

 每天的、每個時段、每個頻道,不斷重覆插放的連續劇,討論的批評的叱罵的看笑話的焦點話題,"回首藍天的駙馬爺"(也許可以當個暢銷小說的書名),看了這麼多,聽了這麼多,想了這麼多,卻發現自己罵不出口,也笑不出來。如果,我站在他的位置;如果,我處在他的地位;如果,我就是他,我是不是會做出一樣的的蠢事,是不是會犯相同的錯誤?我會,天呀,我真的會,我就是那個被人罵的豬頭、被人笑的白痴、被人嫌的傻瓜蛋,我似乎已經看到,那個窗外的藍天!
 先不管有無違法情事,單就簡單的投資行為而看。如果我有消息、我有管道、我有快速賺錢機會(而且大概是合法的),我賺不賺?也許,考慮自己的身份不好太過招遙,可是對於我父母的、兄弟姊妹的、好朋友的,如果我可以幫他們多賺一點點錢(不多不多,比起政府隨便一筆預算都少得多),我做不做?更甚者,我的父母、朋友、兄弟姊妹,問問看我能不能提供一些訊息、給予一些幫助,我,幫不幫?有多少人知道,什麼是"內線交易構成要件"?又有多少人知道,證卷交易法第157條之1的內容是什麼?我又如何分辦,什麼算合法投資,什麼算違法交易?
 法律,只是最低標準的道德,只要是人所訂定的法律,就必定會有漏洞、缺陷;所以,在法律之上,需要有世俗道德的支撐。只是,在面對現今社會下,許多鑽法律漏洞的事件、走法律邊緣的"壞人",所有討論焦點,似乎都指向單一的結論,"世風日下,道德淪喪"。"淪喪"?表示以前曾有,現在喪失了,是這樣嗎?相同的道德感可以套用在不同的時空上嗎?讓以前純樸的人們,來到現今的花花世界,就會過得比較好嗎?記得之前看到一篇報導,一位小姐走失了她的狗狗,因為張貼尋狗啟示而被開了張罰單。不少媒體以及其他受訪者,或多或少都表達了一些同情之意,認為法律的執行應該多一些人情。HOW?怎麼做?如果我是那個執法者,我怎麼做?這種無經驗可依無前例可循的鬼情形,我們要如何去找到執行的平衡點,我該如何辨別,什麼時候需要多一點人情?(就只看到沒有按照標準程序操作的鐵路維修工...)
 要說道德淪喪,不如說我們根本尚未建立該有的道德標準。我們的資本市場與民主經驗都還很年經,以人類來算,還只能當是初出茅廬的青年。所以,在這個事件上,我們不該只是把焦點放在誰對誰錯誰說謊誰該負責,而是可以從這個事件裏,討論我們可以從中習得的道德經驗。至少,我學到了一些東西,我也了解了一下什麼是"內線交易",我也知道,位置愈高,愈要懂得自制避嫌;不只是當位者,還包括他的左右親信支持者,都要有同樣的道德感(一人得道,雞犬避遠)。這不容易呀,尤其是在台灣這樣重人情的社會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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