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1/05

高速公路的速限標誌

只有開過高速公路,高速公路的速限標誌應該不會覺得陌生(除了家裏太有錢,不在乎吃罰單的人)。通常,我們一定會先看到這個標誌:


對於大多數開小車車的我們,上面這個標誌,沒有意義,不用理他。重點是後面那個,在前一個速限標誌後面不遠處,還會有一個速限標誌:


這個標誌才是開小車車的人需要注意的東東 (有些路段速限 100,有些路段速限 110)。然後呢,我沒事常在想一個問題,如果我是一個不懂中文的外國人,拿著國際駕照來台灣租車出遊,上了高速公路,看到這樣連續 2 個資訊不同的速限標誌,我應該怎麼辦??

事實上,我們有很多交通標誌,常會附帶有"中文"的例外條件:"禁止右轉"附帶"公車除外";"禁止左轉"的標誌下面附帶"17-20時",下面再加一行"(例假日除外)"...雖然我是本土台灣人,但每次開車時看到這種附帶資訊的交通標誌,都讓我覺得頭痛外加眼睛痠;車子行進中,看到"禁止左轉"時,還要再分神瞇眼看一下標誌下面那一排小小的例外條件字串,然後再描一下時鐘,腦海裏開始計算"現在"到底可不可以左轉;此時車子當然還在行進中,眼睛不但觀四面,更是要觀八方...

我個人認為,我們的交通部偷懶 (雖然這也不能怪他們)。當交通標誌之表意有不同的情形出現時,應該要能發明創造新的標誌,而不該只是用段文字描述即了事 (文字描述應該只適用在暫時性的情形)。不過,算了,別說政府了,就算是私人公司 (例如我...以前的公司),也不會有這麼主動的 sense 的啦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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